2009年11月16日 星期一

新生活

我搬進教會住了,但與其說是住,不如說是把教會當作是個休息的場所。其實以前就曾經動過在教會睡覺這個念頭,只是一直不敢開口。我每天幾乎都待在學校,只有洗澡睡覺才回家,每天通勤令我感到相當厭倦。我也曾考慮睡在圖書館的自習室,只是那裡不太方便過夜,最多只能趴在桌上睡。

這幾天為了想好好準備期中考,終於鼓起厚臉皮地發了簡訊問牧師,是否可以在教會過夜。我說明理由,並承諾自己會準備寢具,不會造成教會麻煩,牧師回簡訊同意了。上禮拜四晚上第一次在教會睡,沒有準備任何盥洗用具和寢具,偏偏那天晚上有點冷,又下起了大雨。雖然跟媽媽通過電話,她堅持要幫我送被子和草蓆,但我因為不忍心她冒著風雨幫我送,我就固執地跟她說不用了,讓她有點生氣。

星期五回到家,我跟媽媽說明我想住教會的理由,她也同意了。昨天晚上,媽媽辛苦幫我用機車把行李從中和載來公館,把行李搬進教會,開始了新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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